关于奖励金的咨询
信件标题:因重点项目建设,户籍变动,能否继续享受奖励金 信件内容:已享受二女夫妇奖励金,因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户口性质从村民委员会变更为城镇居民委员会已满5年,能否继续享受二女夫妇奖励金?请给予明确答复,谢谢! 来信时间:2019-06-26 回复内容: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对南平市人口计生委关于梁某信访案件政策适用的请示的批复》(闽人口批﹝2011﹞3号):一、当事人在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后,户口性质从村民委员会变更为居民委员会、后又将户口从城镇居民变更为村民委员会,但生育善未发生变化,仍继续享受原来的相关奖励优惠政策。 已享受农村部分家庭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因项目拆迁户籍变更,期间生育情况未发生改变,仍应享受相关奖励扶助政策。 受理部门:基层卫生处 回复时间:2019-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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