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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启动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
2019-09-09 09:37:15 朱金山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王超  

9月1日,2020年度莆田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给税务部门,缴费方式相应发生变化,包括“闽税通”APP、“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扫码支付、电子税务局、银行批扣、上门申报等。

据悉,参保人员在正常缴费期(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以及补缴期(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250元/人)。在补缴期(明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则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正常缴费期内,2019年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医保系统有效登记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由医保部门默认续保登记)。由于各种原因未在医保系统有效登记(2020年在税务首次缴费不成功)的人员和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或信息发生变更的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通过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关注“莆田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下载莆田惠民宝APP办理参保登记。在莆高校大中专、技校学生由大中专高校负责本校学生的参保登记。补缴期参保登记渠道同上,或到我市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湄洲日报记者 朱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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