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2016年深化医改工作要点 坚持“三医联动”
福州日报8月16日讯(记者柯竞)今年是深入推进福州医改综合试点工作关键之年,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福州市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要求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注重政策实施和机制创新,推动健康福州建设。 市属公立医院 院长年薪与绩效挂钩 公立医院改革是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的关键。《要点》提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行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在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中医院、福州儿童医院试点推行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工作,制定出台院长绩效考核办法和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院长年薪水平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推进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制度,打破编内编外人员的身份界限,保留原有编内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逐步推进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岗同薪。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通过药品带量议价采购、加强行政监管、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院内部控费等措施,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到2016年底,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4%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卫生材料降到25元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27%左右。 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矛盾较突出的儿科、护理、住院诊查费等项目进行梳理和调整,逐步建立以成本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公立医院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放开部分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由公立医院自主定价。 三类人群列为新增救助对象 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面,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到2016年底,完成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经办机构和药品采购、结算职能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完成现有城镇居民、新农合信息系统改造,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到430元/人,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新增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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