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计生协会关于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工作中作用的实施意见
(五)示范引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各地要按照国家、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与计生协会的要求,推进流动人口服务项目落地、服务机制创新、保障措施落实,创经验、树品牌,提升我省服务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能力。省卫计委、计生协会当前重点抓好福州市台江区、晋安区、厦门市海沧区、泉州市南安市、永春县等流动人口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省级示范点创建,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扩大示范点范围,提高服务覆盖面。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计生协会也要相互配合、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建立1-2个市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项目点,建立健全服务流动人口体制机制,整合多种资源,积极参与流动人口之家、流动人口青春健康俱乐部、留守儿童夏令营等基层服务阵地建设,努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落实流动人口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为流动人口提供个性化服务,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密切协作配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发挥计生协会在流动人口服务工作中的作用,与计生协会联合制定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委托计生协会实施的重点项目和活动内容。建立联动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沟通信息,通报工作进展,认真研究解决衔接配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联动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落实经费保障,确保运转有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向计生协会购买部分覆盖流动人口群体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相应的物资、活动场所支持,并做好项目考评、监管。各级计生协会要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专款专用。 (三)抓好示范创建,提高工作水平。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计生协会要协同做好计生协会服务流动人口示范创建活动,抓好服务阵地建设,创新理念,完善措施,在强化服务上做文章,在落实工作上求实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计划生育协会 2015年10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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