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闽卫办应急函〔2015〕50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升我省卫生应急综合处置能力,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应急函〔2015〕72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责任意识 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和理解新形势下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将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作为体现医院公益性的具体措施,不断增强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战略全局出发,按照“健全体系、强化领导、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处置得当、保障有力”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强化公立医院卫生应急管理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卫生应急处置水平,全力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领导,指导、督促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组织机构,规范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均要成立由医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院内卫生应急指挥;内设独立的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指定处(科)室,配备专兼职卫生应急管理人员,负责院内卫生应急常态管理,做到医院卫生应急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责任、有考核。医院卫生应急办公室要组织修订完善医院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组建本单位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加强卫生应急药品、设备等储备管理,不断提升专业应急队伍处置能力,保障卫生应急工作有力开展。 三、健全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流程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应急准备、应急预案、风险管理、现场抢救、信息报告、运送转诊、物资储备和调度、院内床位紧急调整、后勤保障、考核评估、奖励惩处等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院内各级部门和科室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职责和流程图,形成医院领导统一指挥、应急办公室协调调度、各相关科室和专业队伍密切配合的医院卫生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应急办通讯录(表格见附件),并于12月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办公室,省属医疗单位相关材料直接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办公室。联系人:郑超颖,联系电话:0591-87835363(兼传真),电子邮箱:fjyjb120@126.com。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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