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开始申报 东南网2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芹 通讯员 徐浩)记者近日从集美区卫健局了解到,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卫健办咨询、办理。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每人每年发放1800元的奖励扶助金,其中的低保家庭每人每年发放3000元奖励扶助金,直至死亡为止。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每年8月底前一次性发放。 此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女方未满49岁的精神抚慰对象每人每年9600元。女方年满49岁的特别扶助对象每人每年17400元,属于低保户的,每人每年增发6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绝育户的子女参加高考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录取的,也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考入国内全日制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未申报者,当年不再受理,可在次年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