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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献血条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各地动作频频
2023-11-02 09:51:26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超  

今年9月,福建省首家设置在地铁站的献血屋启用 东南网记者 冯川叶 摄

东南网11月1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新修订的《福建省献血条例》于2023年7月26日第十四届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条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采访中获悉,我省各地扎实推进《条例》的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共二十八条,针对我省献血现状,吸收兄弟省市先进经验,本着适度超前原则,主要围绕加强政府主体责任、提升献血参与度、加强献血宣传教育、规范献血点规划设置、优化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管理、扩大免费用血人群范围、落实献血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修订。

《条例》在全国省级地方立法层面首次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用血需求,按照各设区的市常住人口数,制定省年度献血计划,并定期通报各设区的市完成情况。同时规定省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省血液调配和联动保障机制,并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协调航空、铁路等部门建立血液调配绿色通道。

为进一步增强献血者福利和便利,《条例》规定,应当公开固定献血点、固定停靠的献血车服务时间、采血地址和预约献血联系方式,定期进入单位、学校、社区提供献血服务。在献血者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就医可免费用血的基础上,《条例》将献血者的兄弟姐妹纳入免费用血范围,总量以献血者所献血液总量为限,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在献血优待方面,《条例》将优待范围扩大到获得无偿献血奉献银奖的个人,可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免费参观政府投资建立的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乘坐居住地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每年免费享受一次由居住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享受医院设立的绿色通道和提供的优先服务。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献血条例》表决通过后,省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福建省献血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地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地动作频频。

今年9月份,福州市在东街口地铁站设置献血屋。这是福建省首个地铁站内的献血屋。该献血屋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地铁东街口站内A出入口旁站厅。献血屋内设施完善,布局合理,设有接待登记区、体检初筛区、采血区、休息区、血液储存区等。

该献血屋地处福州市中心的东街口繁华商圈,人流量大,加之地铁东街口站的枢纽作用,拥有大客流效应,大大方便了乘坐地铁出行及周边广大市民就近献血。据悉,11月还将启用高新区献血房车。

据悉,目前我省各地市均已建立无偿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省已实现了自体输血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及采供血信息公开。省献血办组织对《福建省免费用血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献血者、造干捐献者及其亲属免费用血可按原流程办理。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对《关于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与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的优待措施》(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厦门实现了三免政策,莆田实现了“免费游览公园参观博物馆等”“免费健康体检”“医院绿色通道”等优待,其他各地市工作也均在推进中。

此外,今年12月是福建省首个无偿献血宣传月,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不断提升献血参与度。

东街口地铁站献血屋迎来首批献血者 东南网记者 冯川叶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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