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编制 明确专业 设立经费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持续加强校医配备 记者14日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回应市人大代表雷小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医配备的建议》,福州市教育、市委编办、人社等部门齐发力,近日表示从编制、专业、经费、职称评定等方面设置保障,让专职校医更好呵护学生健康成长。 雷小彬在建议中说,中小学、幼儿园是群体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易发区域。现有中小学、幼儿园虽设有医务室或保健室,但配置不够完善、校医配备不足。“自聘或兼职校医不够专业,建议设立校医专项编制,提高校医入职门槛,畅通校医职称晋升渠道及管理培训,并增强经费保障,保证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更好开展。” 福州市教育局综合市委编办、人社等部门办理情况,给代表作出回复,表示代表提到的这些工作正在积极实施中。 编制方面,近三年福州市委编办优先保障包括校医在内的教育领域用编需求,在省委编办下达编制的基础上,市本级分两次统筹调剂事业编制3690名,并指导各县(市)区统筹调剂2193名,共计统筹调剂各级各类存量编制近8000名,全面完成以县为单位依标足额核定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根据省定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教职工编制配备中已明确包含了校医编制,市委编办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时已将校医编制予以统筹考虑配备。 校医入职门槛方面,目前福州市属学校及各县(市)区招聘校医的条件已设置为医学相关专业毕业,且具有国家认可的执业医师证书。经费保障方面,各级财政均设立教育建设和教育设备等专项资金,医务室等学校办公用房建设与器械设备费用均纳入教育建设和教育设备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保障范围。校医职称评审方面,目前卫生专业中初级职称以考代评,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福州市符合条件的校医均可按规定申报职称考试或职称评审。 记者还了解到,下阶段福州市教育局将继续保障校医用编需求,持续巩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标成果,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学龄人口变化等实际,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还要积极推进校医职称评审工作,我省现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并未专门针对校医设定相应条件,福州市将积极向省有关部门反映,科学推进校医职称评审。要加大校医培训力度,每年联合卫健部门举办全市校医、保健教师业务培训,并督促各县(市)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校卫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还要进一步摸底市属学校医务室现状,按照国家校舍用房建设与装备标准,梳理校医室仪器设备更新需求,将其纳入学校教育建设购置年度计划,确保学校医务场所达到国家标准。 福州市委编办将会同教育部门对教育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监督,做好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技术人才补充工作,并表示可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做法,探索公办医疗机构派驻、政府购买校医服务、社区医生走进校园等多种渠道,灵活解决专业校医配备问题。(记者 李白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