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我省印发《关于推动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小托育,大民生。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总体上已由人口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呈现出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家卫健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均对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提出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出台福建省《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提出十一个方面具有福建特色的举措,包括优化托育服务规划布局、加大普惠托育支持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2—3岁托班、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积极拓展农村托育服务、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大力推进医育融合发展、加强托育服务人才培训、加强托育服务综合监管等。主要特点: 一是优化托育服务规划布局。 二是加大政府对普惠托育的支持力度。 三是鼓励发展多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 四是完善普惠托育相关配套政策。 五是加强托育服务综合监管。 三、范围期限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