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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国家传染病哨点医院监测质量水平
2026-03-31 08:54:49 段梦兰 来源:健康报  责任编辑:王玥  

健康报讯(记者 段梦兰)近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传染病哨点医院监测工作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国家传染病哨点医院监测工作,提升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管理规范》包括总则、组织管理、规划布局、监测内容和流程、质量管理和附则5部分,共有25条。

《管理规范》强调,哨点医院监测工作,旨在监测传染病疫情水平、流行趋势和病原特征,及时预警传染病疫情风险,是医疗机构履行传染病防控责任、践行公益性、促进医防协同和多病同防的重要内容。

在规划布局方面,《管理规范》明确,哨点医院布局应遵循统筹兼顾、科学合理、敏感高效的原则,聚焦严重威胁人民健康、存在流行风险的临床症候群及重点传染病;须具备与监测任务相匹配的监测能力和诊疗水平,部署应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在监测内容和流程方面,《管理规范》指出,哨点医院应根据监测方案要求开展传染病监测病例识别、信息报告、样本采集、样本保存运送等工作;通过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或其他方式对门急诊、住院监测科室的病例进行识别,按监测方案进行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其他必要信息;按监测方案规定的采样对象、种类和样本量进行样本采集,鼓励通过医共体、医联体收集基层医疗机构的样本;应做好监测病例信息登记,将样本妥善保存并运送至承担哨点监测任务的实验室。哨点医院监测工作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监测数据安全,不得擅自发布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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