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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启动实施2026-2028年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026-04-17 17:07:09  来源:省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医政管理处  责任编辑:王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的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福建省卫健委会同省财政厅实施2026-2028年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全省63个已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该项目是“十四五”期间福建省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的延续。

“十四五”期间项目实施取得积极成效。2021-2025年福建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超10亿元,支持全省承担医共体建设任务的县(市、区)的县级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带动成效明显,在强“龙头”方面,59家县级综合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呼吸诊疗“四大中心”全面建成,全省8家省市三级医院常态化对口帮扶25家县级医院,全省县域急危重症患者处置和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符合率达到74.55%,较2020年提升了16.77个百分点。在强基层方面,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国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补齐软硬件短板,各地服务能力提升建设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截至2025年底,全省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比达到99.72%,较2020年提高67.72个百分点。在省财政厅组织的省级专项资金项目事中绩效评价中,该项目取得较好成绩。

“十五五”期间项目更注重提升县域整体服务能力。新周期省级专项资金兼顾各地实际需求与财力差异,分类施策,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协同性和整体能力。重点支持全省已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县(市、区)县域肿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心理门诊、透析服务门诊、白内障手术、县域中心(云)药房和集中(云)审方中心等建设并向乡村延伸,省级财政按其财力状况实行分档补助,最高450万元,助力县级医院强化区域诊疗核心功能;支持全省已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县(市、区)开展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按照15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支持建设单位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服务能力提标建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上一年度创建、经复核评价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按50万元、3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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