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卫生健康新闻网 > 职业健康 > 正文
中办国办发布意见—— 强化新就业群体健康保障与关爱服务
2026-05-29 14:25:47 高艳坤 来源:健康报  责任编辑:王玥  

健康报讯(记者 高艳坤)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要求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大关爱力度、促进社会融入等方面,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

《意见》要求,依法规范用工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强化合法权益保障,保障新就业群体休息权益,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

《意见》提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结合实际逐步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做好新就业群体中残疾人服务工作。按规定对生活困难的新就业群体给予相应社会救助,为工作中意外伤亡的个人及其家属提供帮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作用,缓解新就业群体职业焦虑。

《意见》明确,营造和谐友好从业环境。推进社区、商圈、楼宇、园区、交通枢纽、公路服务区等友好场景建设。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工会驿站、司机之家等统筹使用和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服务网络。结合实际协调帮助解决新就业群体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问题。


更多》图片新闻

世界家庭医生日|签约有实感,服务有温度

援外义诊

第21批援塞内加尔中国医疗队赴马塔姆大区开展首场义诊活动

山海不为远,仁心越万里——记第十七批援博茨瓦纳中国医疗队消化内科医生陈四八

携手北京协和 打造慢病管理标杆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北京协和医院共建糖尿病“三师共管”全国示范中心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