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出台措施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福建人口计生新闻网7月1日讯 (通讯员 胡水利 汪贵元)近日,安溪县制定下发《安溪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救助行动方案》,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保障和优惠政策。 实行经济救助。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1000元。对新发生的“失独”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时年龄在0-5周岁的,发给一次性抚慰金2000元;6-10周岁的,发给一次性抚慰金8000元;11周岁及以上的,发给一次性抚慰金1万元。对新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相关部门上门关怀慰问,发给不低于1000元的关怀慰问金;县计划生育协会实施紧急救助,发给配套慰问金 2000元。同时,对伤病残独生子女就读公办高中的给予减免学杂费,就读大专的补助6000元,就读本科的补助1万元。 实行医疗救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因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的,未参合(医保)对象按个人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的30%、参合(医保)对象经新农合(医保)报销后按其余额的50%,由计划生育专项基金给予补助。 实行养老救助。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或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的,由政府代缴100%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符合城市“三无”、农村“五保”条件的“失独”家庭成员,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并为他们提供临终关怀;对失去劳动能力居家养老的“失独”家庭成员,组织计生工作人员专人包户定期上门走访服务。 建立长效服务机制。一是实施公益性服务。发动计生协会、民间爱心组织和邻里亲戚等机构、个人,通过“一帮一、户帮户”等挂钩结对帮扶关系,开展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物质帮助、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公益性活动。二是帮助解决家庭生产问题。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创业就业扶持,优先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实施创业就业培训,并积极促进其就业,安排小额贴息贷款。三是提供再生育服务。对有再生育意愿的计生特殊家庭,为其提供再生育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对有领养意愿的,优先安排领养福利机构儿童。四是提供维权援助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遭遇侵害或民事纠纷的,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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