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关爱与计生特殊家庭结伴同行
福建人口计生新闻网7月1日讯 (通讯员 黄松银)日前,明溪县政府办下发《关于印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意见(试行)的通知》,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经济救助、居养保障、亲情关怀和优惠待遇等帮扶措施,推进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创建。 经济救助。县成立“人口计生特殊家庭救助帮扶基金”,每年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5%进行补充,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持三级以上残疾人证且自愿放弃再生育或抱养子女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每人每年在省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0元;对计生特殊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家庭成员重大伤害或重大疾病等情形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经济救助。此外,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其住院补偿比例在新农合或城镇医保政策比例基础上增加10%的比例进行补偿。 居养保障。政府优先解决享受计生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住房或更换居住场所;无住房的由县政府提供公租户或廉租房,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由政府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购房或建房补助,置换住房的,给予减免相关费用。对居家养老的计生特殊家庭,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的,由县政府按最低工资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发放1人护理费,一方年满70周岁以上的增加30%;对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特殊家庭夫妇,安置在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享受“三无人员”待遇。县级在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加挂计生特殊家庭安养院。 亲情关怀。县计生、卫生医疗机构为特殊家庭提供再生育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所需费用由新农合予以全额解决。民政部门优先安排特殊家庭收领养福利机构的儿童。对伤残的独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总分加5分优惠。对失独家庭由县副处级以上领导挂包,乡镇成立专门帮扶班子,解决失独家庭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县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免费开展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心理治疗咨询指导、承担临时性、突发性志愿服务任务、其他需要提供志愿服务的项目。 优惠待遇。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和手术并发症对象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1次健康检查。对计生特殊家庭和持有“三明市人口家庭特别优惠卡”的计生手术并发症对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免费为其提供创业就业培训,县旅游部门将免收本县辖区内景区门票,公交部门免费提供乘坐公交车,县司法部门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农办、妇联、计生协会等单位帮助解决其发展生产、创业就业所需的贴息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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